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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际、庐山国控联合收购具备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公司100%股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国际、庐山国控联合收购具备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公司100%股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4-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国际、庐山国控联合收购具备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公司100%股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5050万元整,其中建筑一级不超过1750万元整、市政一级不超过3300万元整(以上报价均含税)。竞争性谈判报价为含税价,包含股权转让、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续服务等相关费用。

   响应报价为报价人能承担的最高报价,最终报价以现场竞争性谈判为准。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出让方、目标公司股东)及目标公司(供应商出售的标的物)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满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 供应商应为按照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依法存续的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2) 目标公司应为按照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依法存续的公司,供应商应提供目标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及目标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目标公司须为依法成立的公司,目前未进行实质性经营,未从事经济建筑活动;股权清晰且无股权质押等权利瑕疵、无相关债权债务纠纷,无司法诉讼、无对外负债、无对外担保、无劳动争议纠纷、无行政处罚、无相关不良记录等,税务正常申报、无欠缴税费;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江西省内的。

(2) 供应商必须确保目标公司符合本款(1)中的要求,并对此提供相应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供应商非目标公司股东,则目标公司股东也应提供相应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3) 供应商同意由采购人按照不超过最高限价收购其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份,并提交经全体股东同意的,按不高于目前报价且竞争性谈判后最终确定的成交价格,并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要求内向采购人提供转让所持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如供应商非目标公司股东与采购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则还应提交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出具的委托授权材料。

(4) 供应商及目标公司股东应确保目标公司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取得合法有效,确保不存在可能导致资质被撤销、降级或吊销的情形。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受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三、采购需求:

1.供应商能够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具备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目标公司,并将目标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变更到九江市庐山市,并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或变更。

2.供应商必须确保其自身及目标公司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条(二、供应商(出让方、目标公司股东)及目标公司(供应商出售的标的物)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中的要求。

3.采购人在谈判结束后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成交供应商的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成交供应商及目标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目标公司出现企业失信、股权质押、年检等影响公司资质变更的风险、出现以次充好或虚假报告的。采购人有权废除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所有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须承担一定时间的资质维护、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所需的人员导入及所有费用,直至采购人完成自身人员的导入。但采购人不接收目标公司聘用的人员,由此产生的人员另行安置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谈判报价:谈判报价为含税价,包含具备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款,以及营业执照办理(包括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后续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6.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及目标公司需配合采购人出具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成果文件。自成交供应商被确认之日起(以《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时间为准)3个月内完成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股权收购、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确保目标公司完成名称和注册地址变更)并达到目标公司具备以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承接业务的能力。合同履约期限为采购人要求的最低标准,响应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优时间方案。

7.履约担保及价款结算相关要求

本次股权收购需要供应商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提供一定金额的履约担保(或保函)或在股权转让款支付节点中预留一定金额的转让费用,该履约担保或预留的转让费待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无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受让方(包括采购人及相关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受让方(包括采购人及相关方)承担债务的,且受让的相应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未因转让方(包括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及供应商)原因被撤销或降级的情况下,采购人则退还履约担保或支付预留转让费。

8.目标公司的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相关获取及转移流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其资质应确保始终合法有效(如目标公司资质是由其母公司通过资质分立获得,则还应确保其母公司该资质获取是合法有效。如由于分立等方式导致目标公司取得资质无效或承担其母公司等债务的,供应商及目标公司股东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责任或损失)。

9.供应商在被确定为意向供应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配合采购人出具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股东认缴及实缴出资情况、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销售和采购的票据的核实、经营业务情况、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潜在的法律纠纷等及资质分立等相关材料。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如发现尽调报告弄虚作假或者经过调查成交供应商并不符合资格条件或采购需求内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收到的履约担保不予退回,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供应商(如供应商非目标公司股东,则还应包含目标公司股东)及目标公司应对其提供的文件、陈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出具相应承诺,并承诺无虚假陈述、隐瞒和误导。

10.供应商被确定为意向供应商后,应配合采购人对目标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11.目标公司于全部股权变更登记至采购人名下前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既有债务、或有债务、担保债务、目标公司分立设立前应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一律由供应商(如供应商非目标公司股东的则还应包含目标公司股东)承担。供应商(如供应商非目标公司股东的则还应包含目标公司股东)应承诺对本收购项目中目标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及兜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披露的、未披露的债务,以及目标公司设立前可能承担的连带债务),及对供应商(如供应商非目标公司股东的则还应包含目标公司股东)及目标公司应向采购人履行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兜底保证责任。如因目标公司的既有债务、或有负债以及目标公司股东在目标公司设立前发生的债务、纠纷、诉讼及处罚等导致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如供应商非目标公司股东则还应包含目标公司股东)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方的全部损失。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提交方式: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递交至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198号中江国际大厦1409室,同时提供盖章的纸质响应文件的扫描电子版U盘。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不能参与本次谈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2.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3.本谈判文件中相关内容将会根据磋商情况调整及细化,实际采购需求及股权转让各方权利义务等,以磋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庐山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198号中江国际大厦1409室     

项目联系人:  谢先生              

电话:  0791-86371543;手机:15270905209         

 

 2、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6日 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 

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198号中江国际大厦1409室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需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核查。